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8日(星期一),15时 30分 会议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10号会议室 出席人员:1、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主持人:董事长孙立国
会议议程: 1. 宣读会议须知 2. 说明并审议议案 3.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 4. 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5. 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 6.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7.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8. 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1. 本次会议设会务处,负责会议筹备和组织等会务工作。 2. 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关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有关的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文件。 4. 有提问、质询或建议并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多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能要求发言人到大会会务席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每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5.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或建议,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参见公司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的《抚顺特钢: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47)。 7. 参会人员进入会场,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8. 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来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人员有权制止。 9. 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股东还需要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验证入场(具体需要携带的文件请参见公司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抚顺特钢: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4-047)。
议案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营业范围表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营业范围表述及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营业范围规范目录统一规范营业范围的相关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营业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冶炼、压延钢加工,冶金技术服务,工业气体(含液体)制造、销售,设施安装、冶金设备维修和制造、机械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钢结构架制造、机电设施技术咨询、钢材销售、窑炉维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营业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作的产品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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